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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榴 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超过最长年限作退学处理的通知

2018-06-27 17:13:45 来源:草榴 分类:研究生公告 阅读量:

公 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草榴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研[2017]23号)》第十三条之规定,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4年,学校拟对草榴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硕士研究生

学号

姓名

专业

入学时间

13011316

李雨隆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3年9月1日

13011379

杨朝阳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3年9月1日

13011380

邓译文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3年9月1日

13011402

宋彦臣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3年9月1日

11017019

张海霞

桥梁与隧道工程

2011年9月1日

11017056

王斌

道路与铁道工程

2011年9月1日

如研究生对上述意见有异议,请在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草榴 提交书面陈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者,视为同意学校予以退学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草榴

2018年6月27日

来源:草榴